5、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英、俄、德、西班牙語):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11月14日
上午 10:00——11:00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
下午 13:10——14:30 二級口譯實務
(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僅英語開設)
下午 13:10——14:00 三級口譯實務
11月15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對報名參加2009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口(筆)譯綜合能力”和“口(筆)譯實務”二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各地在報名時不得要求考生持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或附加其它條件。
根據(jù)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guī)定,對取得二級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時,免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15所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和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2、3.
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各級別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xiàn)場錄音方式進行,英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部分的客觀題采用機讀卡,應考人員需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所有考試科目方能取得合格證書。
有關考試大綱、培訓教材等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聯(lián)系。
相關推薦:考友錄:建造師真人考友社區(qū)期待你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