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8年10月自考法律文書與律師實務寫作考點匯總
人民檢察院的法律文書的分類、制作和基本要求
1.分類:(1)按照案件訴訟性質的不同,分為刑事案件使用的檢察文書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檢察文書兩大部分。(2)按照文書公開對外與內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書,又分為訴訟文書和工作文書兩部分。(3)按照文書的訴訟階段和性質、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立案文書,偵查文書,審查批捕和其他強制措施文書,審查起訴和出庭文書,抗訴記憶,監(jiān)所檢察和法律監(jiān)督文書,控告申訴檢察和刑事賠償文書,審批延長辦案期限文書,辯護代理文書和其他文書。(4)按照人民檢察院的業(yè)務部門分工和案件來源的不同,可分為刑事檢察文書,直接受理偵查(反貪污賄賂與法紀檢察)案件文書,監(jiān)所檢察文書,控告申訴檢察(包括刑事賠償)文書和民事、行政檢察文書。(5)按照文書制作形式的不同,分為文字敘述式文書(如起訴書),填空式方式(如批準逮捕決定書),筆錄式文書(如討論案件筆錄)和表格式文書(如送達回證)四類!2.制作:人民檢察院對制作各種法律文書,必須從嚴要求,一絲不茍,不能允許發(fā)生絲毫差錯,否則將會給檢察機關和國家的威信帶來不良影響。
3.基本要求:(1)準確規(guī)范。(2)嚴格依法。(3)說理充分。(4)辦案及時。
起訴書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人民檢察院經偵查或審查確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依法應當交付審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文書。
2.作用:對偵查機關來講,起訴書是確認偵查終結的案件,犯罪事實、情節(jié)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偵查活動合法的憑證;對檢察機關來講,起訴書既是代表國家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交付審判的文件,又是出庭支持公訴,發(fā)表公訴意見,參加法庭調查和辯論的基礎;對審判機關來講,起訴書引起第一審程序的刑事審判活動,既是人民法院對公訴案件進行審判的憑據,又是法庭審理的基本內容;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來講,起訴書既是告知已將被告人交付審判的通知,又是公開指控其犯罪行為的法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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