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8】甲公司擁有乙公司80%的表決權股份,能夠控制乙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決策。2007年9月甲公司以800萬元將自產(chǎn)產(chǎn)品一批銷售給乙公司,該批產(chǎn)品成本為500萬元,至2007年末尚未對外銷售。假設甲、乙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25%。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的存貨以歷史成本作為計稅基礎。
甲公司在編制合并報表時,對于與乙公司發(fā)生的內部交易抵銷如下:
借:營業(yè)收入 800
貸:營業(yè)成本 500
存貨 300
經(jīng)過上述抵銷處理后,該項內部交易中涉及的存貨在合并資產(chǎn)負債表中體現(xiàn)的價值為500萬元,其計稅基礎為800萬元,產(chǎn)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300萬元,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300×25%)75
貸:所得稅費用 75
本章歸納:(1)如何區(qū)分應交所得稅和所得稅費用?
應交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 | |
確定依據(jù) | 稅法 | 會計準則 |
計算公式 |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 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
采用的會計科目 |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 |
屬于哪個會計要素 | 負債 | 費用 |
報表中如何列示 | 資產(chǎn)負債表 | 利潤表 |
(2)如何理解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就是“將來可以少交的所得稅”。比如,2007年末甲公司虧損100萬元,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以連續(xù)5年彌補,在未來5年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彌補的前提下,將來可以少交所得稅25萬元(100×25%),則在2007年末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25萬元。
同理,遞延所得稅負債就是“將來需要多交的所得稅”。比如,2007年購入股票100萬元,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在2007年末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20萬元,則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120萬元。但未來出售時,可以稅前抵扣的僅是100萬元,將來就需要多交所得稅5萬元(20×25%),則2007年末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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