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特警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其他警察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資質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不復檢的項目不予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結果及相關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達到體檢合格線的報考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可依次遞補一次。
(二)考察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安排,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巴中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察試行辦法》(巴市組通〔2012〕18號)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確定擬錄用人員后,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公招報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公招考錄,本次公招的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人民警察須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三)本次錄用的人民警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jiān)督和相關提示
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規(guī)定執(zhí)行,對騙取考試資格條件違反錄用考試紀律、串通交換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蒙混考察等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考生應密切關注各個環(huán)節(jié)、各個時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應準備,以防錯失時機。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本次公招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公招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公布監(jiān)督及聯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溫馨提示: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四川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告,請廣大考生及時認真關注公告,特別注意把握各個環(huán)節(jié)、各個時間節(jié)點的有關事項,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失誤。
聯系信息(成都長途區(qū)號:028,巴中長途區(qū)號:0827):
巴中政策咨詢電話:5266060(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二科)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成都),5261628(巴中)
巴中監(jiān)督聯系電話:
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12388
市委組織部:3336211
市委政法委:528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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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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