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8年吉林長春公安局招聘勤務(wù)輔警620人公告》可知,2018年吉林長春公安局招聘勤務(wù)輔警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戶口;
(二)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間出生);
(三)男性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女性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蠈W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四)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男性體重指數(shù)(單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六)外觀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斜頸等),無文身等;
(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八)身心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并通過招聘輔警的體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2.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國家機關(guān)或者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wù)輔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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