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經省政府同意,決定為河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50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道德品行,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志愿從事高速交管工作。
(二)男性(工作崗位屬于高危職位,野外作業(yè),不適合女性),身高1.70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等。
(三)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0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7日期間出生)。軍隊退役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8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四)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五)實行屬地化招聘,報考者戶籍地應為擬報考高速支隊所在設區(qū)市行政區(qū)域內。
(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
凡涉及到年齡、學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二)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四)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六)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數量
備注: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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