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
考試報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甘人職〔2011〕2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甘肅礦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201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的有關通知精神,現將我省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我省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共同組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場編排、試卷預訂、組織考試、考試成績通知等工作;省民政廳負責考試資格審查、轉發(fā)合格文件、辦理資格證書、考前培訓和進行注冊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1年6月11日-12日
6月11日9:00 —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6月11日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6月12日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6月12日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用專用答題卡)
三、報考條件
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yōu)撫安置、衛(wèi)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以下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
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12日8:30至30日24:00。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請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報名。
(一)了解報考條件。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報考條件進行報名,個別資格條件把握不準的報考人員可進行咨詢(電話:0931-8878008-80901)。報考人員必須完全符合有關報考條件,如弄虛作假填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填報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網上提示如實、準確填報相關信息。
(三)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上傳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半年內)數碼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必須按要求重新上傳,否則資格審查不能通過。
(四)網上繳費。符合報考條件及照片審查通過的人員,于2011年2月1日至2月20日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按網上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的為報名成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人員必須于2011年5月25日至6月11日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打印準考證(須在報名時記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
五、其它事項
(一)以前因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計算機和資格考試違紀而處在?计诘娜藛T,不得報考,否則后果自負。
(二)報考社會工作師的人員可在連續(xù)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人員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三)考試費:《社會工作實務》100元,其他科目每科80元。
(四)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實行網絡閱卷,應試人員必須按相關要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忌鷳紩r,須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
(五)本次考試只在蘭州市設考場,應試人員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通過人員辦理資格證書時,必須提供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報考時出具)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對偽造證書、提供虛假證明等方式取得考試資格者,一經查實要嚴格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原國家人事部第三號令)處理,當年全部考試科目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任何資格考試。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民政廳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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