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9〕13號
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注冊計量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
上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冊計量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上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并在網上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后方可報考。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guī)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規(guī)定的專業(yè)是指教育部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yè)。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4月9日—18日
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翻譯口譯考試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注冊及照片處理?忌聪到y(tǒng)提示注冊,新注冊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 px),照片底色為白色。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忌傻顷懼袊耸驴荚嚲W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的照片才能被網報系統(tǒng)識別,否則無法完成后續(xù)報名操作。對于2019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忌鷳咨票9苡脩裘兔艽a,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
(2)選擇考區(qū)?忌磫挝粚俚卦瓌t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選擇“長春考區(qū)(駐長中省直單位)”,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qū),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區(qū)。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忌鷳獙φ湛荚噲竺募匆筮x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忌_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與報名時間相同
經報名信息確認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務必查看“繳費狀態(tài)”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忌鷦毡卦谝(guī)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xù)。
(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考生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打印準考證時間及網站見下表?忌毘直救藴士甲C、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打印準考證時間表
序號 |
考試名稱 |
打印準考證時間 |
打印準考證網站 |
1 |
一二級注冊計量師 |
6月7日至6月14日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2 |
社會工作師 |
6月14日至6月21日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3 |
翻譯(筆譯、口譯) |
6月6日至6月14日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注意事項 |
注 冊 計 量 師 |
6月15日 |
上午0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一、二級) 下午14:00-16:30 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
一級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忌鷦毡刈⒁猓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6月16日 |
上午0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 ||
助 理 社 會 工 作 師 、 社 會 工 作 師 |
6月22日 |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忌鷦毡刈⒁猓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6月23日 |
上午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英、日語筆譯翻譯 |
6月16日 |
上午09:00-11:0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3:30-16:3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
1、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2、各語種《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務必注意: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guī)定的考試工具作答;在專用(通用)答題卡指定區(qū)域內作答。 4、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5、試卷袋中每份試卷配草稿紙一張,考后統(tǒng)一收回。 |
口 譯 翻 譯 |
6月15日 |
上午09:00-10:00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 上午10:30-11:00 三級口譯實務 上午10:30-11:30 一級口譯實務 下午13:30-14:30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 下午15:00-16:00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 |
口譯翻譯采取機考方式進行,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xù)組織,考試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進行,二、三級《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xiàn)場予以錄音的方式進行。 翻譯口譯考前告知內容見附件3。 |
三、考后資格審核
(一)考后資格審核公告發(fā)布
國家考試成績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后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考后審核所需材料見后審公告。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考試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預合格考生。提交完相關材料后,請隨時密切關注考后審核系統(tǒng)考試機構給出的審核意見,并按相關要求辦理。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guī)定
1、預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fā)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huán)節(jié)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審核環(huán)節(jié)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fā)證書。在證書發(fā)放環(huán)節(jié)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年限、專業(yè)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忌趩挝粚忌Y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用書
(一)注冊計量師考試大綱以《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版)》、《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大綱(2009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聯(lián)系。
(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lián)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lián)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三)翻譯考試涉及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等方面的相關事項,可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為010-68992782。
五、成績查詢及資格證書
(一)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計劃于8月中旬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發(fā)布,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計劃于8月底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翻譯考試結束60天后,考生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二)國家下發(fā)證書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在各市(州)考區(qū)報名的,按當?shù)厝耸驴荚嚈C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三)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
六、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è)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guī)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
(二)根據(jù)人社部31號令和《關于規(guī)范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忌趪栏褡袷乜荚嚰o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fā)現(xiàn),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凡為考生虛假報名提供便利條件的單位,一經核實,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并在信用吉林網、吉林紅盾網、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吉林)上予以曝光。
(四)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必須在報名期間向報考地方的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視力殘疾人員考場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視情況統(tǒng)籌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yōu)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tǒng)一部署,對大規(guī)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后資格審查工作,落實屬地驗資主體責任,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序,規(guī)范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核用戶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附件:1、報考條件
2、考試收費標準
3、翻譯口譯考前告知內容
4、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4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lián)系單位: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1
報考條件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
不限 | |||||||
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 |
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 |||||||||
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 |||||||||
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 |||||||||
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 |||||||||
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 |
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
學生證和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證明(限2019屆) | ||||||||
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 |||||||||
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 |||||||||
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 |||||||||
高中或者中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 |||||||||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忌氃谶B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 ||||||||||
注冊計量師 |
一級 |
理學、 工學類 |
博士學位 |
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 ||||||
碩士學位 |
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 |||||||||
大學本科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 |||||||||
大學? |
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 |||||||||
取得其他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 ||||||||||
二級 |
工學類 |
中專學歷后 |
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 |||||||
理學、工學類 |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 ||||||||
1、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忌氃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 ||||||||||
翻 譯 |
一級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翻譯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 | ||||||||
二、三級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1、根據(jù)《關于印發(fā)〈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51號)有關規(guī)定,一級翻譯是翻譯系列副高級職稱,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一級翻譯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大綱、統(tǒng)一命題,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核發(fā)相應語種、相應類別一級翻譯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國家統(tǒng)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2、一、二、三級翻譯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忌氃诋斈晖ㄟ^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通過考試取得二級翻譯資格可聘任翻譯職務;取得三級翻譯資格可聘任助理翻譯職務。 3、截至2018年底,全國249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4)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式樣見考后審核公告),在報考二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4、根據(jù)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guī)定,對取得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的,憑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時,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考試。 5、非免試的考生不限報考條件,無需準備考后網上審核材料。 | ||||||||||
附件2
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jù) |
備注 | |
考務費 |
考試費 | |||
注冊計量師 |
一級注冊計量師客觀題每人每科20元、主觀題每人每科25元,二級注冊計量師每人每科18元。 |
每人每科65元。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吉林省物價局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吉省價收〔2016〕248號 |
承擔考試報名任務的市州留用考務費4元/科。 |
社會工作者 |
客觀題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15元。 |
社會工作師每人每科63元,助理社會工作師每人每科60元。 |
同上 |
承擔考試報名任務的市州留用考務費4元/科,承擔考試組織實施任務的市州留用考務費30元/科。 |
翻譯 筆譯 |
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每人每科11元 各級別筆譯實務每人每科15元 |
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 各級別筆譯綜合實務每人每科65元 |
《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吉省價收〔2016〕248號 |
承擔考試報名任務的市州留用考務費4元/科。 |
翻譯 口譯 |
三級口譯每人每科90元 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每人每科100元 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00元 |
三級口譯每人每科65元 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每人每科65元 同聲傳譯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同上 |
附件3
翻譯口譯考前告知內容
1、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
2、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3、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規(guī)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4、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5、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6、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給出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附件4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49所)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3 |
華北電力大學 |
45 |
蘭州大學 |
67 |
河北大學 |
2 |
安徽師范大學 |
24 |
外交學院 |
46 |
西北師范大學 |
68 |
華北理工大學 |
3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25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47 |
蘭州交通大學 |
69 |
河北師范大學 |
4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6 |
北京工商大學 |
48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70 |
燕山大學 |
5 |
安徽工業(yè)大學 |
27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49 |
中山大學 |
71 |
河北傳媒學院 |
6 |
安徽理工大學 |
28 |
中國傳媒大學 |
50 |
華南理工大學 |
72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7 |
安徽工程大學 |
29 |
中國人民大學 |
51 |
華南師范大學 |
73 |
河北科技大學 |
8 |
安慶師范大學 |
30 |
中國政法大學 |
52 |
暨南大學 |
74 |
河北經貿大學 |
9 |
北京大學 |
31 |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
53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75 |
河北農業(yè)大學 |
1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2 |
中央財經大學 |
54 |
華南農業(yè)大學 |
76 |
信息工程大學洛陽校區(qū) |
11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3 |
中央民族大學 |
55 |
廣西大學 |
77 |
河南大學 |
1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4 |
西南大學 |
56 |
廣西民族大學 |
78 |
河南科技大學 |
13 |
北京師范大學 |
35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57 |
廣西師范大學 |
79 |
河南師范大學 |
14 |
北京語言大學 |
36 |
西南政法大學 |
58 |
廣西科技大學 |
80 |
信陽師范學院 |
15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37 |
重慶大學 |
59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81 |
鄭州大學 |
16 |
首都師范大學 |
38 |
重慶師范大學 |
60 |
桂林理工大學 |
82 |
河南農業(yè)大學 |
17 |
北京交通大學 |
39 |
重慶醫(yī)科大學 |
61 |
廣西師范學院 |
83 |
河南中醫(yī)學院 |
18 |
北京科技大學 |
40 |
重慶郵電大學 |
62 |
貴州大學 |
84 |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
19 |
北京理工大學 |
41 |
廈門大學 |
63 |
貴州師范大學 |
85 |
鄭州輕工業(yè)學院 |
20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42 |
福建師范大學 |
64 |
貴州財經大學 |
86 |
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 |
21 |
北京郵電大學 |
43 |
福州大學 |
65 |
海南大學 |
87 |
黑龍江大學 |
22 |
國際關系學院 |
44 |
華僑大學 |
66 |
海南師范大學 |
88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89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18 |
湖南工業(yè)大學 |
147 |
江西財經大學 |
176 |
山東科技大學 |
90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119 |
東北師范大學 |
148 |
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 |
177 |
山東師范大學 |
91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0 |
吉林大學 |
149 |
贛南師范大學 |
178 |
煙臺大學 |
92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1 |
延邊大學 |
150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
179 |
中國石油大學 |
93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122 |
吉林師范大學 |
151 |
大連外國語大學 |
180 |
山東建筑大學 |
94 |
華中師范大學 |
123 |
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 |
152 |
大連海事大學 |
181 |
齊魯工業(yè)大學 |
95 |
武漢大學 |
124 |
長春師范大學 |
153 |
大連理工大學 |
182 |
山東理工大學 |
96 |
湖北大學 |
125 |
東北電力大學 |
154 |
東北大學 |
183 |
山西大學 |
97 |
華中科技大學 |
126 |
長春大學 |
155 |
遼寧大學 |
184 |
山西師范大學 |
98 |
三峽大學 |
127 |
南京大學 |
156 |
遼寧師范大學 |
185 |
太原理工大學 |
99 |
武漢理工大學 |
128 |
南京師范大學 |
157 |
沈陽師范大學 |
186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00 |
中國地質大學 |
129 |
蘇州大學 |
158 |
大連海洋大學 |
187 |
陜西師范大學 |
101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0 |
東南大學 |
159 |
東北財經大學 |
188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02 |
中南民族大學 |
131 |
河海大學 |
160 |
沈陽建筑大學 |
189 |
西安交通大學 |
103 |
華中農業(yè)大學 |
132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161 |
沈陽理工大學 |
190 |
西北大學 |
104 |
武漢工程大學 |
133 |
南京理工大學 |
162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191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105 |
武漢科技大學 |
134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163 |
內蒙古大學 |
192 |
空軍工程大學 |
106 |
湖北中醫(yī)藥大學 |
135 |
江蘇師范大學 |
164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193 |
陜西科技大學 |
107 |
武漢紡織大學 |
136 |
揚州大學 |
165 |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
194 |
西安理工大學 |
108 |
湖南師范大學 |
137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166 |
寧夏大學 |
195 |
西安石油大學 |
109 |
中南大學 |
138 |
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 |
167 |
山東大學 |
196 |
西北政法大學 |
110 |
湖南大學 |
139 |
南京林業(yè)大學 |
168 |
中國海洋大學 |
197 |
西安科技大學 |
111 |
長沙理工大學 |
14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169 |
濟南大學 |
198 |
西安工程大學 |
112 |
湖南科技大學 |
141 |
南京郵電大學 |
170 |
聊城大學 |
199 |
延安大學 |
113 |
湘潭大學 |
142 |
江西師范大學 |
171 |
魯東大學 |
200 |
西安郵電大學 |
114 |
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
143 |
南昌大學 |
172 |
青島大學 |
201 |
西藏民族大學 |
115 |
吉首大學 |
144 |
華東交通大學 |
173 |
青島科技大學 |
202 |
復旦大學 |
116 |
湖南農業(yè)大學 |
145 |
南昌航空大學 |
174 |
曲阜師范大學 |
203 |
上海交通大學 |
117 |
南華大學 |
146 |
江西理工大學 |
175 |
山東財經大學 |
204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205 |
同濟大學 |
217 |
上海財經大學 |
229 |
南開大學 |
241 |
昆明理工大學 |
206 |
華東師范大學 |
218 |
四川大學 |
230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242 |
云南農業(yè)大學 |
207 |
東華大學 |
219 |
成都理工大學 |
231 |
天津財經大學 |
243 |
寧波大學 |
208 |
上海大學 |
220 |
電子科技大學 |
232 |
天津大學 |
244 |
浙江大學 |
209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221 |
四川師范大學 |
233 |
天津理工大學 |
245 |
浙江工商大學 |
210 |
上海海事大學 |
222 |
西華大學 |
234 |
天津師范大學 |
246 |
浙江師范大學 |
211 |
上海理工大學 |
223 |
西南財經大學 |
235 |
中國民航大學 |
247 |
浙江理工大學 |
212 |
上海師范大學 |
224 |
西南交通大學 |
236 |
新疆大學 |
248 |
杭州師范大學 |
213 |
華東理工大學 |
225 |
西南科技大學 |
237 |
新疆師范大學 |
249 |
浙江財經大學 |
214 |
華東政法大學 |
226 |
西南石油大學 |
238 |
云南大學 |
||
215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 |
227 |
西南民族大學 |
239 |
云南民族大學 |
||
216 |
上海海洋大學 |
228 |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
240 |
云南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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