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初級經濟法基礎 > 正文

2011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學習重點(46)

考試吧整理了2011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學習重點,幫助考生梳理知識點。

  第六節(jié) 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一、銀行匯票

  (一)銀行正票的適用范圍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fā)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正票。

  (二)銀行匯票的出票

  申請人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申請書,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

  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fā)銀行匯票,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

  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三)填寫實際結算金額

  收款人受理申請人交付的銀行匯票時,應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jù)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并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

  (四)銀行匯票背書

  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五)銀行匯票提示付款

  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lián),銀行不予受理。

  (六)銀行匯票退款和喪失

  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

  銀行匯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jù)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二、商業(yè)匯票

  (一)商業(yè)匯票的種類和適用范圍

  商業(y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商業(yè)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忙票。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yè)匯票。

  (二)商業(yè)匯票的出票

  商業(yè)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三)商業(yè)匯票的承兌

  商業(yè)匯票可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的,須出具拒絕承兌證明。

  相關推薦:

  2011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學習重點匯總

  2011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備考完美攻略

  2011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新教材變化一覽

  2011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各章重點串講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中級還有
2025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6日-8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