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總論
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一、法律基礎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著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規(guī)范體系。
(二)法的本質與特征【★2009年多選題命題點】
1.法是統(tǒng)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xiàn),這是法的本質。
2.法作為一種特殊的行為規(guī)則和社會規(guī)范,不僅具有行為規(guī)則、社會規(guī)范的一般共性,還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經過國家制定或認可才得以形成的規(guī)范,具有國家意志性。
(2)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強制性。
(3)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guī)范,具有利導性。
(4)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規(guī)范,具有規(guī)范性。
二、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律規(guī)范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即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二)法律關系的要素
法律關系是由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關系的內容和法律關系的客體三個要素構成的。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都不能構成法律關系。
表1.1 法律關系的要素
要素 |
內容 |
主體【★2010年多選題命題點】 |
法律關系的主體又稱權利主體或義務主體,是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
(1)公民(自然人) | |
內容 |
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
客體
|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
(1)物 |
【提示1】任何一個法律關系至少要有兩個主體,因為最少要有兩個主體,才能在它們之間形成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關系。
【提示2】人身作為法律關系的客體必須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活人的整個身體,顯然不得視為法律上的“物”;二是權利人對自己的人身不得進行違法或者有傷風化的活動;三是對人身行使權利時必須依法進行。
三、法律事實【★2011年多選題命題點】
任何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和消滅,都要有法律事實的存在。按照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作標準,可以將法律事實劃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xiàn)象。
(二)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是指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實。
根據(jù)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法律行為作不同的分類:
1.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2.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
3.(意思)表示行為與非表示行為。
4.單方行為與多方行為。
5.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
6.自主行為與代理行為。
【提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都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區(qū)分要點是“當事人的主觀意志”。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屬于法律事件。
【例題1·單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事件的是( )。
A.購買股票
B.簽訂合同
C.發(fā)生地震
D.承兌匯票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包括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兩類。本題選項A、B、D屬于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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