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初級經濟法基礎 > 正文

2012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解析:侵權賠償

  查看匯總:2012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考點解析匯總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賠償訴訟可以調解。

  3.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該行政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行政機關賠償損失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例題·判斷題】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2011年)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規(guī)定。(1)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進行調解;(2)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例題·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下列各項中,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依據的有()。

  A.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

  B.國務院某部委根據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

  C.某直轄市根據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

  D.當地的地方性法規(guī)

  『正確答案』AD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中級還有
2025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6日-8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據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