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初級經濟法基礎 > 正文

2015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28)

來源:考試吧 2015-05-08 14:06:35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5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方便廣大考生備考!更多2015初級會計職稱備考資料請關注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

  點擊查看:2015年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匯總

  第十節(jié)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船舶噸稅

  考頻:★

  2013年單選題

  (一)納稅人

  自中國境外港口進入中國境內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噸稅(以下簡稱“噸稅”),以應稅船舶負責人為納稅人。

  (二)稅率

  噸稅采用定額稅率,按船舶凈噸位的大小分等級設置單位稅額,分30日、90日和1年三種不同的稅率,并實行復式稅率,具體分為兩類:普通稅率和優(yōu)惠稅率。

  (三)計稅依據

  噸稅以船舶凈噸位為計稅依據,拖船和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相同凈噸位船舶稅率的50%計征。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船舶凈噸位×適用稅率

  (五)稅收優(yōu)惠

  下列船舶免征噸稅:

  1.應納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權的初次進口到港的空載船舶;

  3.噸稅執(zhí)照期滿后24小時內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4.非機動船舶(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5.捕撈、養(yǎng)殖漁船;

  6.避難、防疫隔離、修理、終止運營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7.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船舶。

  (六)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噸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應稅船舶進入境內港口的當日,應稅船舶在噸稅執(zhí)照期滿后尚未離開港口的,應當申領新的噸稅執(zhí)照,自上一執(zhí)照期滿的次日起續(xù)繳噸稅。

  2.納稅期限。

  應稅船舶負責人應當自海關填發(fā)噸稅繳款憑證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清稅款。未按期繳清稅款的,自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關注566會計職稱微信第一時間獲取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中級QQ群
1 2 3 4 下一頁

  相關推薦:

  2015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無紙化機考卷匯總

  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歷年考題解析匯總

  2015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全真機考試卷匯總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3中級還有
2023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9日-11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據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