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1、會計科目:
(1)“盈余公積”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應當分別“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2)“利潤分配”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虧損彌補)后的余額。本科目應當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盈余公積補虧”和“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2、核算內容
(1)年度終了,企業(yè)應將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為凈虧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即: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若為虧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
(2)企業(yè)按規(guī)定提取盈余公積,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科目。即: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法定盈余公積
-任意盈余公積
注:此業(yè)務不會導致“留存收益”總額發(fā)生變化
(3)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宣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貸:應付股利
注:此業(yè)務導致留存收益減少,所有者權益總額減少,負債增加。
(4)年終將“利潤分配”科目所屬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結轉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貸方余額,表示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余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虧損數額。
【2008年判斷】年度終了,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當無余額。( )
答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