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貨投資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
一、依據(jù)《交易管理條例》、《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及中金所制度等制定;
13年8月30日實施,交易所負責解釋;
二、注意要點
1、期貨公司會員建立以了解客戶、分類管理為核心的客戶管理和服務制度;
2、投資者申請交易編碼要求:
投資者 |
自然人 |
一般單位 |
特殊單位 |
要求 |
保證金≥50萬; |
除自然人的條件外還 |
無條件 |
3、期貨公司會員根據(jù)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本辦法、操作指引,制定本公司的實施方案;
4、期貨公司會員開展金融期貨開戶業(yè)務,應將實施方案及制度報交易所備案,無異議才能為投資者申請開立交易編碼;
三、監(jiān)督管理
1、交易所檢查中間介紹違規(guī),報告相關結(jié)構(gòu);
違法類型 |
存在或可能違反的期貨公司會員 |
違反投資者適當制度 |
期貨公司會員工作人員有責任 |
交易所可 |
談話、責令培訓、 |
責令整改、 |
通報批評、公開譴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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