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吧專供:2007年經(jīng)濟師考試網(wǎng)校內(nèi)部預測題
經(jīng)濟法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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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要約、承諾兩階段。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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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的生效時間和生效要件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不同的概念,成立并不一定生效。
合同生效要件指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發(fā)生法律效力所應具備的法律條件,如下:
。1)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實
。3)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 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的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
2, 無效合同
定義:雖然合同已經(jīng)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社會公共利益,被確認為無效。
特征:具有違法性;具有不履行性;自始無效。
種類:全部無效合同和部分無效合同。
按原因劃分: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合同中的造成對方人身傷害和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3, 效力未定的合同
缺乏相應的生效要件,但欠缺的并非實質性要件。
分類:主體不合格的效力未定合同、無權代理人訂立的效力未定合同和無權處分訂立的效力未定合同。
4, 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
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例如: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顯失公平的合同。
5, 無效和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處理與締約過失責任
對于無效合同,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確認合同無效;
對于可變更或撤銷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變更或者撤銷,但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必須在一定時期內(nèi)行使撤消權。
――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則:全面履行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協(xié)作履行原則和經(jīng)濟合理原則。
2,合同內(nèi)容約定不明確的履行規(guī)則
包括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履行方式不明確的、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各種情況下如何履行合同。
3,第三人代為履行
在第三人代為履行情況下,發(fā)生違約,仍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6,代位權和撤銷權
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撤銷權:債務人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其行為。撤銷權的行使也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2,合同的轉讓
轉讓要件:第一,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存在;第二,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第三,必須由讓與人與受讓人達成協(xié)議;第四,必須合法且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根據(jù)合同性質、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合同不能轉讓。
分類: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注:合同債務的轉讓應當以債權人的同意為前提,這一點與合同權利的轉讓不同;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只要求通知債務人。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權力義務終止的原因: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合同解除;債務相互抵消;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違約責任
2,歸責原則:我國實行以嚴格責任為原則,以過錯責任為補充的違約責任歸責原則
3,條件:第一,當事人有違反合同的行為;第二,違反合同的行為造成對方損失;第三,違約行為和損失事實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4,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違約金;定金。
5,免責事由
包括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前者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后者是指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的免除承擔違約責任的事由。
2007年經(jīng)濟師考前沖刺復習專題 3招幫你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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