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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案例分析題(15分)
教師能對學生進行罰款嗎
【案情】
某中學為整頓教學秩序,搞了一次日常教學秩序檢查評比活動。初三(1)班班主任金老師為嚴肅課堂教學秩序,爭取在此次活動中奪得好成績,于是便公開在課堂上宣布,從今以后,誰上課遲到影響了班級榮譽,除批評教育外,另罰款5元,充當班費,年底一律不評為三好學生。一日,該班學生馮剛上課遲到了,課后即受到班主任金老師的當眾批評,并被罰款5元。學生家長對教師罰學生款的做法很有意見,反映到學校,但學校卻明確表示支持金老師的做法,理由是認為目前學生違紀現(xiàn)象嚴重,靠以往的單純進行批評教育的方法已很難起到良好的效果,輔以一定的經(jīng)濟處罰應該是必要的。
試分析:
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關系主體有哪些?
2.當事人違反了什么法律?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3.本案對你有哪些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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