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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guī)制制度
市場支配地位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界定(見表11.5)
表11.5市場支配地位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界定(★★)
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 |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
法律責任 | |
應當依據(jù)的因素 |
推定標準 |
(1)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2)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提示】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行為不違法的情形包括:①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jié)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和積壓商品的;②因清償債務、轉產(chǎn)、歇業(yè)降價銷售商品的;③為推廣新產(chǎn)品進行促銷的;④能夠證明行為具有正當性的其他理由。 (3)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提示】禁止沒有正當理由,以間接方式拒絕交易的行為: ①通過設定過高的銷售價格或過低的購買價格,變相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②削減與交易相對人的現(xiàn)有交易數(shù)量;③拖延、中斷與交易相對人的現(xiàn)有交易;④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新的交易;⑤設置限制性條件,使交易相對人難以繼續(xù)與其進行交易;⑥拒絕交易相對人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中以合理條件使用其必需設施。在認定上述第⑥項時,應當綜合考慮另行投資建設、另行開發(fā)建造該設施的可行性、交易相對人有效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對該設施的依賴程度、該經(jīng)營者提供該設施的可能性以及對自身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造成的影響等因素。 (4)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jīng)營者進行交易。 【提示】“強制交易”的“正當理由”包括: ①為了保證產(chǎn)品質量和安全的;②為了維護品牌形象或者提高服務水平的;③能夠顯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且能夠使消費者分享由此產(chǎn)生的利益的;④能夠證明行為具有正當性的其他理由。 (5)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提示】“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主要包括: 、僭趦r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費用;②對合同期限、支付方式、商品的運輸及交付方式或者服務的提供方式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③對商品的銷售地域、銷售對象、售后服務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④附加與交易標的無關的交易條件。 (6)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提示】除價格外的其他交易條件主要包括: 、賹嵭胁煌慕灰讛(shù)量、品種、品質等級;②實行不同的數(shù)量折扣等優(yōu)惠條件;③實行不同的付款條件、交付方式;④實行不同的保修內(nèi)容和期限、維修內(nèi)容和時間、零配件供應、技術指導等售后服務條件 |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 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
(1)該經(jīng)營者在 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以及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2)該經(jīng)營者控制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能力;(3)該經(jīng)營者的財力和技術條件;(4)其他經(jīng)營者對該經(jīng)營者在交 易上的依賴程度;(5)其他經(jīng)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 |
(1)1個經(jīng)營者 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1/2的;(2)2個經(jīng)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2/3的;(3)3個經(jīng)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3/4的。 【提示】對于多個經(jīng)營者被推定為共同占有市場支配地位時,其中的經(jīng)營者市場份額不足1/10的,不應當推定該經(jīng) 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
【例題5·多選題】《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包括( )。
A.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
B.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C.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
D.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包括:(1)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2)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3)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4)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jīng)營者進行交易;(5)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6)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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