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適應天津公安工作發(fā)展的需要,經市政府批準,天津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00名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在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協(xié)助民警開展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高校畢業(yè)生、優(yōu)秀社會青年、天津公安警官職業(yè)學院畢業(yè)生、退役軍人以及其他有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并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紀律觀念強;
3.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2001年7月11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歲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含)以上學歷(須于2019年7月11日以前取得學歷);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7.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條件;
8.在職天津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公開招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人員,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以及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此次招聘共計3500人,崗位設置如下:
(一)市局直屬單位警務輔助崗位:交通疏導、采集交通違法信息、檔案管理、軌道交通安保,以及其他警務輔助崗位。
(二)濱海新區(qū)公安局、各分局警務輔助崗位:機動處突、社區(qū)警務、交通疏導,以及其他警務輔助崗位。
崗位說明、招聘計劃、招聘條件等詳見《天津市公安機關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信息發(fā)布
2019年7月5日開始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北方人力微招聘發(fā)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bfrlzp
四、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和面試繳費均在網上進行,網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6:00
繳費時間:2019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6:00
考生可在報名提交資格初審后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報名成功以繳費成功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不得參與筆試環(huán)節(jié)。
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如實填寫且在報名時只能選擇所有崗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如報考人員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筆試報名費每人90元。根據(jù)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如某崗位報名代碼報名成功的考生總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低于3:1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報名代碼的招聘計劃數(shù),須滿足開考比例要求,不低于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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