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總成績確定
考試綜合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保留小數點后2位。
2019年8月23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綜合總成績、排名及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情況。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各職位招考計劃數與參加體檢、考察人員1:1的比例,根據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綜合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考察人數超出職位聘用計劃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在天津市公安局指定且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醫(y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報名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我市關于警務輔助人員考察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體檢及考察階段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職位空缺,從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擬招聘人員名單的確定、公布方式及辦理錄用手續(xù)
根據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力資源網(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號:bfrlzp)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綜合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等。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天。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薪酬標準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包括工資和五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扣除“五險一金”后,每月實發(fā)工資為4300元左右,并根據天津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財政狀況等進行動態(tài)調整。
八、招聘監(jiān)督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并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政策咨詢:12333
技術支持:23140080
附件: 《天津市公安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天津市公安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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