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自治區(qū)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jù)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2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即:公務員考試成績和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折算后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羅海妃等150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2年11月9日下午
15:00-17:00。逾期不到場進行資格審查,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警官學校(南寧市長崗路三里3號)?沙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車到“長崗三里路口”站下車前往。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對生(兵)源地或常住戶口有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3、畢業(yè)證、學位證(報考有學位要求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位證);
4、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筆試準考證;
5、報名登記表;
6、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退役士兵證(屬退役士兵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8、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有穩(wěn)定工作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9、兩張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制作面試準考證和體檢用)。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guī)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12年11月10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2、面試地點:廣西警官學校(南寧市長崗路三里3號)?沙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車到“長崗三里路口”站下車前往。
(五)面試方法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
(六)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3、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11月10日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5、面試期間,考生須在抽簽前主動將關閉后的通訊工具及其它電子產品交由工作人員保管,不準擅自攜帶進入面試考場和候考室;如有發(fā)現(xiàn),按違規(guī)處理,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