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間接費用)
(2)出包方式下的會計核算
①支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②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3)自營方式下的會計核算
①購買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貸:銀行存款
②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③工程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④試車凈支出發(fā)生時應列入工程成本。
⑤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的凈損失在工程項目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計入工程成本;工程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的,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管理費用,不屬于籌建期間的,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如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的,應將其凈損失列入營業(yè)外支出。
⑥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實際成本等,按估計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提取折舊,待竣工決算后再作調整。
3.融資租入方式
如果該資產占企業(yè)資產總額比例大于30% |
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為入賬價值 |
如果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0% |
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
4.投資者投入方式
按投資合同或協議價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5.非貨幣性交易方式
參見《第八章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6.債務重組方式
參見《第十一章 債務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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