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
第 2 頁:不同稅目應納稅額的計算 |
第 13 頁:個人所得稅的減稅、免稅規(guī)定 |
第 15 頁: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與繳納 |
第 16 頁:個人所得稅綜述 |
(四)勞務報酬
1、范圍界定(P125)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從事“非雇傭”的各種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設計、醫(y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演出、技術服務、介紹服務、代辦服務等。
【解釋1】如何區(qū)分勞務報酬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
【解釋2】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其擔任董事職務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個人在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jiān)事的,應將董事費、監(jiān)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tǒng)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釋3】從2004年1月20日起,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yè)和單位對營銷成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yè)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jù)所發(fā)生費用的全額作為該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yè)和單位代扣代繳。雇員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非雇員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解釋 4】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計征方法:按次計征(P139)
(1)勞務報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2)屬于同一事項連續(xù)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3、計稅依據(jù)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稅率:基本稅率為20%
5、應納稅額的計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3)“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解釋】速算扣除數(shù)不用記,試卷中一般會給出;加成的情況考生適當關注即可。
【案例1】張某2010年4月取得勞務報酬3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800)×20%=440(元)。
【案例2】張某2010年4月取得勞務報酬5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元)。
【案例3】張某2010年4月取得勞務報酬50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0×(1-20%)×30%-2000=10000(元)。
【案例4】張某2010年4月取得勞務報酬100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00×(1-20%)×40%-7000=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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