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中級經濟法 > 正文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基礎講義(4)

來源:考試吧 2013-07-16 15:19:51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三、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概念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不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上述“法定期間”即是訴訟時效期間。

  我國訴訟時效有如下特點:

  1.訴訟時效以權利人不行使法定權利的事實狀態(tài)的存在為前提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時消滅的是勝訴權,并不消滅實體權利

  (1)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jù)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2)當事人未按照規(guī)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卻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的,法律不予支持。

  【考題·判斷題】(2007年)甲對乙享有一貨款債權,但訴訟時效已屆滿。乙向甲支付了貨款,其后以不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請求甲返還。法律應支持乙的請求。(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根據(jù)規(guī)定,時效屆滿后,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3.訴訟時效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當事人均應普遍適用,不得作任何變更。

  (二)訴訟時效的適用對象

  訴訟時效只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于債的關系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債權請求權。

  (三)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

  1.訴訟時效的種類

一般訴訟時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特殊訴訟時效 凡有特殊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適用特殊訴訟時效
短期訴訟時效 下列時效為1年: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模虎诔鍪圪|量不合規(guī)格的商品未聲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長期訴訟時效 因環(huán)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起時計算;
有關船舶發(fā)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3年,自損害發(fā)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fā)生之日起6年;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最長訴訟時效 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考題·單選題】(2008年)200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場購物時,將自己攜帶的兩件物品存放在存包處。當天取物時卻只取到一件。存包員否認李某存了兩件物品,雙方爭議未果,李某擬起訴至法院。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有效期間是( )。

  A.2006年9月1日前

  B.2007年3月1日前

  C.2008年3月1日前

  D.2026年3月1日前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期間的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適用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例題·判斷題】1993年3月1日晚,張某被人打傷。經長時間的訪查,于2013年4月30日張某掌握確鑿的證據(jù)證明將其打傷的是李某。經交涉無結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法院不予支持。(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最長訴訟時效。從權利受到侵害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在不同的民事法律關系中,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不同:

  (1)侵權行為所生之債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事實和加害人之時開始計算。其中人身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勢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xiàn),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2)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計算。

  (3)未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開始計算;債權人給予對方寬限期的,則該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

  (4)以不作為為義務內容之債的訴訟時效,自債權人得知或應當知道債務人作為之時開始計算。

  (5)附條件之債的訴訟時效,自該條件成就之日起計算。

  (6)附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到達之日起計算。

  (7)國家賠償?shù)脑V訟時效,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8)其他法律對訴訟時效起算點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為防止侵權行為發(fā)生時間與權利人知道受侵害的時間相隔過長,影響訴訟時效發(fā)揮作用,《民法通則》規(guī)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護。

  【例題·單選題】甲將一工藝品寄存乙處。2012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藝品丟失。2012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丟失的工藝品并將其歸還給甲,甲發(fā)現(xiàn)工藝品損毀嚴重。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甲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3年2月10日

  B.自2012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2日

  C.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D.自2012年8月2日至2014年8月2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期間。甲的工藝品失而復得,所以甲請求保護的民事權利是針對工藝品的損毀。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發(fā)現(xiàn)工藝品損毀嚴重)時起計算,即2012年8月2日。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屬于特殊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例題·簡答題】甲公民從某百貨商場購買了一個高壓鍋后,因其出國工作而一直沒有使用。三年后,甲公民回國使用高壓鍋時,發(fā)現(xiàn)存在質量問題,他回憶當時購買高壓鍋時某百貨商場并未聲明高壓鍋存在質量問題。請問如果甲公民起訴,是否已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

  『正確答案』甲公民起訴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由于百貨商場并未聲明高壓鍋存在質量問題,那么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甲公民使用并發(fā)現(xiàn)高壓鍋存在質量問題之日起開始計算,而且從甲公民購買高壓鍋之日,即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并未超過20年,因此,曱公民仍有權在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與延長

  1.訴訟時效的中止

  (1)訴訟時效中止的概念

  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以前經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事由消失后,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2)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時間及效力

 、僭V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fā)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其他障礙,即除不可抗力外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的客觀情況,包括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喪失行為能力。

 、诜ǘㄊ掠砂l(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始產生中止訴訟時效的效力。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上述事由的,才能中止訴訟時效。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上述法定事由,到最后6個月開始時法定事由己消除的,則不能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但如果該法定事由到最后6個月開始時仍然繼續(xù)存在,則應自最后6個月開始時中止訴訟時效,直到該障礙消除。

 、墼V訟時效中止之前已經經過的期間與中止時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繼續(xù)進行的期間合并計算,而中止的時間過程則不計入時效期間。在民法規(guī)定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內(20年),訴訟時效中止的持續(xù)時間沒有限制。

  【考題·單選題】(2009年)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的一定期間內,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該一定期間為( )。

  A.最后6個月

  B.最后9個月

  C.最后1年

  D.最后2年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的中止。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其他障礙,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

  2.訴訟時效的中斷

  (1)訴訟時效中斷的概念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2)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及效力

  ①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權利人提起訴訟。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

 、谠V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fā)生后,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中斷事由存續(xù)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訴訟時效的中斷可以多次進行,但不得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

  【例題·多選題】2012年4月1日A企業(yè)與B銀行簽訂一份借款合同,期限1年。如A企業(yè)在2013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屆滿時不能履行償還借款,則以下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 )。

  A.2013年6月1日B銀行對A企業(yè)提起訴訟

  B.2013年5月10日B銀行向A企業(yè)提出償還借款的要求

  C.2013年5月16日A企業(yè)同意償還借款

  D.2013年6月5日A企業(yè)所在地發(fā)生強烈地震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的中斷。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待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本題中,選項D可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止而不是中斷。

  3.訴訟時效的延長

  訴訟時效的延長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完成的訴訟時效期間,根據(jù)特殊情況而予以延長。能夠引起訴訟時效延長的事由,具體由人民法院判定;延長的期間,也是由人民法院認定的,這是法律賦予司法機關的一種自由裁量權。

  【例題·簡答題】某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于某年1月1日知道某公民的一項民事權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依法行使請求權。5月20日,該法定代理人因車禍死亡,直至8月31日才由有權機關為某公民指定新的代理人。已知某公民請求保護該項民事權利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請問訴訟時效期間于何時中止?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后,剩余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多長時間?

  『正確答案』訴訟時效期間于7月1日起中止。剩余的訴訟時效期間為6個月。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對于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前發(fā)生法定事由,且直到最后6個月開始時仍然繼續(xù)存在的,則應自最后6個月開始時中止訴訟時效,直到該障礙消除后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剩余的訴訟時效期間也即為最后的6個月。

上一頁  1 2 3 4 

  相關推薦: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大綱匯總(初中高級)

  2013會計職稱考試《中級財務管理》基礎講義匯總

  2013會計職稱《財務管理》課后練習題8套

  2013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課后練習題20套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3中級還有
2023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9日-11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