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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重難點講解及例題(2)

來源:考試吧 2014-06-15 15:27:11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4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重難點講解及例題(2)”,方便廣大考生備考!

  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掌握

  (-)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

  1.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

  (1)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fā)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鏈接】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①-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2)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實際出資人成為公司的股東成員

  實際出資人未經(jīng)公司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提示】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jīng)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

  3.名義出資人處分股權

  (1)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善意取得制度處理。

  【提示】受讓方構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權可以最終歸為其所有。

  (2)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實際出資人出資不實的責任劃分

  (1)公司債權人以登記于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衷谖闯鲑Y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3年判斷題】

  (2)名義股東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實際出資人追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

  5.冒名登記股東的法律責任

  (1)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東權的種類

  表2.3股東權的分類

分類標準

股東權分類

具體權利類型

股東個人利益

共益權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參加權、提案權、質詢權、表決權、累積投票權、會議召集請求權和自行召集權、知情權、提起訴訟權

和全體利益

自益權

股利分配請求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優(yōu)先權、股份質押權、股份轉讓權

單獨股東權

自益權、表決權等

股權行使的條件

少數(shù)股東權

召開f臨時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權利

  【提示】根據(jù)《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題5·多選題】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這體現(xiàn)的股東權利屬于(  )。

  A.共益權

  B.自益權

  C.少數(shù)股東權

  D.單獨股東權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股東權利。共益權是指股東依法參加公司事務的決策和經(jīng)營管理的權利,它是股東基于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本題中是會議召集請求權,屬于共益權,因此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少數(shù)股東權是指須單獨或共同持有占股本總額-定比例以上股份方可行使的權利,因此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提示1】-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提示2】法人人格否認的規(guī)定中,承擔連帶責任的是“公司”與“有責任的股東”,即此時“否認了公司的法人資格與股東有限責任”,則公司就不能獨立承擔責任,需要有責任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類似于合伙企業(yè)中,合伙企業(yè)本身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需要普通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公司關聯(lián)交易的限制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內部股權轉讓【2012年判斷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六)外部股權轉讓

  1.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jīng)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

  2.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3.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提示1】此處所稱的“過半數(shù)”,不是指股東所持的表決權,而是指股東人數(shù)。

  【提示2】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以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與《公司法》不同的規(guī)定;即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不同規(guī)定的,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進行。

  【例題6·單選題】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甲擬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A轉讓其出資。下列關于甲轉讓出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A,無須經(jīng)其他股東同意

  B.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A,但須通知其他股東

  C.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A,但須經(jīng)其他股東的過半數(shù)同意

  D.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A,但須經(jīng)其他股東的2/3以上同意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的轉讓。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應當經(jīng)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

  (七)股東的優(yōu)先購買權

  經(jīng)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八)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股權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公司【2012年多選題】

  有下列情形之-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從而退出公司:

  (1)公司連續(xù)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提示】注意與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情況對比記憶。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 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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