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wǎng)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中級經(jīng)濟法 > 正文

2014年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考前重點資料(5)

來源:考試吧 2014-10-22 10:43:07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正在備考,考試吧為您整理了“2014年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考前重點資料(5)”,方便廣大考生備考!

  點擊查看:2014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考前重點資料匯總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考點一】合同法

  1.按是否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定金合同等★)

  2.合同法不調(diào)整:(1)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2)勞動合同關系。

  【考點二】格式條款

  1.格式條款無效:

  (1)具有《合同法》規(guī)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

  (2)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

  (3)免責條款無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

  2.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3.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考點三】合同的訂立

  1.要約:

  (1)★要約邀請: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商業(yè)廣告的內(nèi)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

  (2)要約符合①內(nèi)容具體確定;②表明經(jīng)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3)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4)要約的撤回和撤銷。

要約可以撤回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

未生效

要約可以撤銷

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

失效

  【注意】要約不得撤銷:①確定了承諾期限;②明示要約不可撤銷;③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5)★要約的失效:拒絕;撤銷;期限屆滿未作承諾;實質性變更(新要約)。

  2.承諾:

  (1)以信件方式要約的承諾期限:信件載明的日期→投寄的郵戳日期

  (2)承諾可以撤回,但是承諾不得撤銷。

  (3)★是否新要約:

 、龠t延(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一般為新要約;

 、谑芤s人作出實質性變更(對主要條款):為新要約。

  3.合同的成立:

  (1)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有先后時,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時

  (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考點四】效力待定合同

  1.種類:

行為能欠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訂立,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不相適應的合同 

代理能力欠缺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必背法條】無權處分的買賣合同有效: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

  2.★后果:

 

行為能欠缺

無權代理

追認權

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

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行為人承擔

催告權

(無論善惡)催告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未作表示,視為拒絕追認

撤銷權

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

1 2 3 4 下一頁

  相關推薦:

  2014年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最后五套試題匯總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經(jīng)驗與答題技巧匯總

  考試吧推薦: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沖刺專題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jīng)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3中級還有
2023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9日-11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所轉載內(nèi)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內(nèi)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