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上海市國家職業(yè)資格鑒定公告》有關操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4年上海市國家職業(yè)資格鑒定公告》[滬人社職(2013)525號]日前已發(fā)布,為便于各有關單位培訓組織和工作安排,現(xiàn)將鑒定公告相關內容的具體操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時間安排
1、技能操作類項目“理論知識”部分統(tǒng)一考試時間安排表:
月份 |
申報、付費截止日期 |
下載準考證日期 |
統(tǒng)考日期 |
1月 |
2013年12月12日 |
1月10日 |
1月18日 |
2月 |
1月14日 |
2月14日 |
2月22日 |
3月 |
2月21日 |
3月21日 |
3月29日 |
4月 |
3月20日 |
4月18日 |
4月26日 |
5月 |
4月17日 |
5月16日 |
5月24日 |
6月 |
5月23日 |
6月20日 |
6月28日 |
7月 |
6月20日 |
7月18日 |
7月26日 |
8月 |
7月25日 |
8月22日 |
8月30日 |
9月 |
8月14日 |
9月12日 |
9月20日 |
10月 |
9月16日 |
10月17日 |
10月25日 |
11月 |
10月24日 |
11月21日 |
11月29日 |
12月 |
11月21日 |
12月19日 |
12月27日 |
2、計算機類項目統(tǒng)一考試時間安排表:
日期 |
申報、付費截止日期 |
下載準考證日期 |
統(tǒng)考日期 |
1月 |
2013年12月5日 |
1月3日 |
1月11日 |
3月 |
2月7日 |
3月7日 |
3月15日 |
4月 |
3月6日 |
4月3日 |
4月12日 |
5月 |
4月2日 |
4月30日 |
5月10日 |
6月 |
5月8日 |
6月6日 |
6月14日 |
7月 |
6月6日 |
7月4日 |
7月12日 |
9月 |
8月7日 |
9月4日 |
9月13日 |
10月 |
9月9日 |
10月10日 |
10月18日 |
11月 |
10月10日 |
11月7日 |
11月15日 |
12月 |
11月7日 |
12月5日 |
12月13日 |
3、管理類項目統(tǒng)一考試時間安排表:
日期 |
申報、付費截止日期 |
下載準考證日期 |
鑒定日期 |
5月 |
4月9日 |
5月9日 |
5月17、18日 |
6月 |
5月15日 |
6月13日 |
6月21、22日 |
11月 |
10月17日 |
11月14日 |
11月22、23日 |
12月 |
11月14日 |
12月12日 |
12月20、21日 |
上述表式中“申報、付費截止日期”是指參加鑒定的單位或個人須在表中所列時間之前完成申報和付費工作(付費完成時間以鑒定費用交至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戶為準),“下載準考證日期”是指參加鑒定的單位或個人須自表中所列時間起完成下載、打印準考證工作。
二、管理類鑒定申報、付費安排
根據(jù)[滬財費(2005)45號]和[滬人社財(2013)17號]文件的規(guī)定,本市管理類職業(yè)鑒定考核的收費包括“鑒定考核費”與“鑒定考核的場地、資料、評審、設備等收費”(以下簡稱“評審費”)兩部分。為了方便各申報單位及個人,管理類職業(yè)鑒定采取集中申報、收費模式,各月份統(tǒng)考對應具體收費日期安排如下:
月份 |
申報日期 |
收費日期 |
鑒定日期 |
5月 |
3月10日— 4月9日 |
3月31日—4月9日 |
5月17、18日 |
6月 |
4月16日— 5月15日 |
5月7日—5月15日 |
6月21、22日 |
11月 |
9月18日— 10月17日 |
10月9日— 10月17日 |
11月22、23日 |
12月 |
10月15日— 11月14日 |
11月6日— 11月14日 |
12月20、21日 |
具體申報時間和收費時間為上述日期段內每個工作日9:00——17:00。
各相關單位和個人完成鑒定申報審核后,憑“繳費清單”先至“評審費”收費窗口繳納“評審費”,然后至上海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財務收費窗口繳納“鑒定考核費”。上述窗口均設于天山路1800號4號樓底樓大廳。
三、管理類鑒定口試安排:
2014年管理類職業(yè)各鑒定項目(含全國統(tǒng)考項目)綜合能力測試(口試)模塊鑒定地點安排情況如下:
鑒定項目 |
等級 |
口試模塊鑒定地點 |
營銷師 |
一級 |
曹楊職校 |
營銷師 |
二級 |
曹楊職校 |
高級職業(yè)經(jīng)理人 |
一級 |
曹楊職校 |
職業(yè)經(jīng)理人 |
二級 |
曹楊職校 |
經(jīng)理人 |
三級 |
曹楊職校 |
心理咨詢師 |
二級 |
曹楊職校 |
社會工作者 |
三級 |
曹楊職校 |
社會工作者 |
四級 |
曹楊職校 |
社會工作者(社區(qū)助殘) |
三級 |
曹楊職校 |
高級保衛(wèi)師 |
一級 |
曹楊職校 |
保衛(wèi)師 |
二級 |
曹楊職校 |
創(chuàng)業(yè)能力 |
專項職業(yè)能力 |
曹楊職校 |
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師 |
一級 |
南湖職校 |
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企業(yè)培訓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企業(yè)培訓師 |
一級 |
南湖職校 |
企業(yè)行政管理人員 |
二級 |
南湖職校 |
職業(yè)指導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創(chuàng)業(yè)咨詢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創(chuàng)業(yè)咨詢師 |
一級 |
南湖職校 |
采購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采購師 |
一級 |
南湖職校 |
公共營養(yǎng)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會展策劃師 |
二級 |
南湖職校 |
會展策劃師(項目運營) |
二級 |
南湖職校 |
注:
1、上海市南湖職業(yè)技術學校(南湖職校)地址:三門路661號。
2、上海市曹楊職業(yè)技術學校(曹楊職校)地址:清澗路240號。
四、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帶有無線通訊、記憶存儲或圖形圖像功能的計算器、電腦等設備。
五、項目退出與替代
1、自2014年起,計算機網(wǎng)絡管理員(中級/四級)退出鑒定公告,不再組織鑒定申報。相關鑒定補考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及補考申報情況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自2014年起,“服裝設計定制工(初級/五級)”等8個鑒定項目由“服裝制作工(初級/五級)”等8個鑒定項目所替代,原項目不再組織鑒定。需參加原項目鑒定(含補考)的考生可參加替代項目鑒定。替代項目具體如下:
序號 |
退出項目 |
替代項目 |
1 |
服裝設計定制工(初級/五級) |
服裝制作工(初級/五級) |
2 |
服裝設計定制工(中級/四級) |
服裝制作工(中級/四級) |
3 |
服裝設計定制工(高級/三級) |
服裝制作工(高級/三級) |
4 |
服裝設計定制工(技師/二級) |
服裝制作工(技師/二級) |
5 |
服裝制版師(中級/四級) |
服裝制作工(制版) (中級/四級) |
6 |
服裝制版師(高級/三級) |
服裝制作工(制版) (高級/三級) |
7 |
服裝制版師(技師/二級) |
服裝制作工(制版) (技師/二級) |
8 |
服裝制版師(高級技師/一級) |
服裝制作工(制版) (高級技師/一級) |
六、其他:
1、各培訓機構和個人須按《2014年上海市國家職業(yè)資格鑒定公告》的范圍和要求申報鑒定。
2、因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發(fā)生變化或遇到特殊情況影響正常鑒定安排,本中心將另行通知。
上海市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
2013-11-29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