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標
1.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能力。掌握思想政治學科的基礎知識,具有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綜合運用思想政治學科知識的能力。
2.思想政治課程理論知識與能力。了解思想政治課程理論的基本知識,明確思想政治課程的性質(zhì)和特點,把握思想政治課程的基本理念和目標;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規(guī)定的課程內(nèi)容目標、提示與建議,領會其蘊涵的課程設計思想與方法,具有思想政治課程設計與實施能力。
3.思想政治教育教學理論知識與能力。掌握思想政治教學基本理論知識;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規(guī)定的教學建議,領會其蘊涵的教學設計與實施理念,具有思想政治教學設計與實施的能力。
4.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評價理論知識與能力。掌握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評價的基本理論知識;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規(guī)定的評價建議,把握其教育教學評價的基本要求與標準,具有實施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評價的基本能力。
二、考試內(nèi)容模塊與要求
高中思想政治教師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內(nèi)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能力、課程理論知識與能力、教育教學理論知識與能力和教育教學評價理論知識與能力。
(一)思想政治學科知識
1.掌握與高中思想政治必修課程密切相關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的學科基礎知識,包括經(jīng)濟學、政治學、哲學和文化學等課程的主要內(nèi)容。
2.運用學科知識和思想政治課程理念解讀、分析、評價思想政治教材,解決思想政治教育教學實踐中的相關問題。
3.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與方法以及有關學科知識觀察、分析和說明社會政治、經(jīng)濟、文化現(xiàn)象和社會生活的相關熱點問題,具有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思想政治課程理論知識
1.了解思想政治課程理論的基本知識,明確思想政治課程的性質(zhì)、特點和功能,掌握思想政治課程的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及其課程設計思想。
2.掌握《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所規(guī)定的課程內(nèi)容、課程形態(tài)、課程結構以及課程實施要求。
3.了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各模塊目標定位和教材的基本內(nèi)容、體例結構及其呈現(xiàn)方式,能夠正確地解讀和處理教材。
4.運用思想政治課程理論知識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蘊涵的課程設計思想,科學合理地設計與實施課程。
(三)思想政治教育教學理論知識
1.認識思想政治課教學過程的特點和規(guī)律,領會思想政治教育教學的基本理念,熟悉思想政治課教學的組織形式和基本環(huán)節(jié)。
2.運用情境教學、案例教學、討論式教學、學導式教學、活動教學、講授式教學等教學方法,引導學生參與活動體驗,開展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和探究學習。
3.根據(jù)《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的要求、教材內(nèi)容,結合生活熱點和學情,確定教學目標、教學重點、難點和思想教育點。
4.根據(jù)高中學生認知特點、思想品德形成發(fā)展規(guī)律和教學內(nèi)容選擇教學方法,規(guī)劃教學過程,形成教學方案。
5.依據(jù)教學方案,合理利用課程資源和現(xiàn)代教育技術,運用恰當?shù)慕虒W組織形式和教學方法,激勵和引導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達成教學目標。
6.根據(jù)思想政治教學情境,正確分析和處理思想政治課教學中的問題。
(四)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評價理論知識
1.理解思想政治教學評價的內(nèi)涵、特點和理念,掌握評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2.運用教學評價的激勵、診斷和引導等功能,促進學生思想政治素質(zhì)協(xié)調(diào)發(fā)展。
3.運用觀察、測驗、成長記錄等方法,采用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等方式,客觀評價學生的思想政治學業(yè)狀況。
4.運用思想政治新課程教學評價的理念和方法,恰當分析和評價教學行為,不斷改進教學。
三、試卷結構
模 塊 |
比 例 |
題 型 |
學科知識 |
40% |
單項選擇題 |
課程理論知識 |
20% |
選 擇 題 |
教育教學理論知識 |
27% |
單項選擇題 |
教育教學評價理論知識 |
13% |
單項選擇題 |
合 計 |
100% |
單 項 選 擇 題 :約40%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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