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近日在歐洲議會全體會議上提出,將計劃取消歐盟范圍內的手機漫游費,這被視為26年來歐洲電信市場最大的改革。根據該計劃,從2014年7月開始,歐盟范圍內漫游接聽電話將不收取費用;到2016年,所有漫游費都將取消。(9月16日《環(huán)球時報》)
一直以來,國內之所以單向收費“漸進”了10年仍然不徹底,以及月租費、漫游費的“風雨無阻”和“雷打不動”,最終原因大都指向了壟斷。社會各界普遍認為,唯有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電信資費降低提速,才能真正實現(xiàn)。
然而,雖然打破電信壟斷市場能讓消費者得到實惠,但是光靠破除壟斷的單兵作戰(zhàn)和突擊,是遠遠不夠的。筆者覺得,在有效引入電信企業(yè)競爭和打破電信運營商壟斷的同時,還應動用法律這個真正具有“殺傷性”的武器,才有可能管住電信資費亂象。
其實,歐盟在管理電信資費上,打出的一套法律組合拳,理應成為我國學習的榜樣。歐盟第一個手機漫游費限價法規(guī),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在歐盟實施手機漫游費限價法規(guī)一年零兩個月后,漫游通話費大幅下降,但漫游發(fā)送短信的費用卻居高不下。歐盟委員會負責信息社會和媒體事務的委員維維亞娜·雷丁2008年年初曾警告歐盟移動通信運營商主動降價,但收效不大。
于是,歐盟委員會再次拿起法律“大棒”,在2008年9月提出歐盟手機漫游費限價新法規(guī)議案,把限價范圍擴展到手機漫游發(fā)送短信和上網的費用。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分別于2009年4月22日和6月8日批準了這項議案,為法規(guī)7月1日正式實施鋪平了道路。從執(zhí)行情況看,限價方案執(zhí)行得比較順利,有的手機運營商在歐盟規(guī)定的期限到來前就已經主動降價,甚至收費低于歐盟的最高限價。
如今,歐盟再次用立法的手段,取消手機漫游費。8月,歐盟委員會已在考慮成立統(tǒng)一的電信監(jiān)管機構,以取代歐盟各成員國的電信監(jiān)管機構,實行統(tǒng)一監(jiān)管,并在歐盟28個成員國內成立統(tǒng)一的電信公司,在該范圍內手機用戶無需支付漫游費用。不過,統(tǒng)一電信市場的提議,仍需得到歐盟28國和歐委會立法委員的同意,才能生效。有關計劃正準備提交10月召開的歐盟峰會討論。
歐盟三次強行用立法方式干預的做法,這讓已習慣“市場主導”的國人大開眼界。反觀國內,我們的電信資費何日走向正軌,依舊沒有明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盡管2008年年初在信息產業(yè)部和國家發(fā)改委的主導下,對漫游費上限進行評估,但是,由于受到行業(yè)壟斷和部門利益的掣肘,漫游費雖然有所下降,但仍然不盡合理公平。除此之外,廣為公眾所詬病的月租費和手機長途費,人神共憤的手機雙向收費,依舊在爭議中照收不誤。
俗話講,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我想,所謂“沒有規(guī)矩”,就是我國沒有像歐盟委員會那樣動真格,動用法律的手段,向不合理的電信資費“宣戰(zhàn)”。因此,筆者覺得,要想使國內電信資費早日步入正常軌道,不妨大膽借鑒歐盟經驗,通過立法控制的方式,先給國內各通信運營商幾個月降低資費的“自律期”,如果沒有效果的話,再推出強制限價措施,來強迫電信運營商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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