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法語 | 德語 | 韓語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yè)資格 | 證券從業(yè)資格 | 期貨從業(yè)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考試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考試 | 出版專業(yè)資格 | 廣告師職業(yè)水平
駕駛員 | 網絡編輯
衛(wèi)生資格 | 執(zhí)業(yè)醫(yī)師 | 執(zhí)業(yè)藥師 | 執(zhí)業(yè)護士
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guī)劃師 | 國際內審師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jiān)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yè)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jiān)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師 | 環(huán)保工程師
城市規(guī)劃師 | 公路監(jiān)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您現在的位置: 考試吧(Exam8.com) > 資格類考試 > 公務員考試 > 民法學 > 復習指導 > 政法干警 > 正文

2010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專題講義(33)

2010年政法干警考試將于7月31日、8月1日舉行,考試吧提供“2010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專題講義”,幫助考生鞏固知識點備考。更多資料訪問考試吧政法干警考試網(childcarecurriculum.com/zige/gongwuyuan/zhengfa/)。

  專題三十三 承諾規(guī)則

  合同法

  21,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22,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 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25,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6,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 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 二款的規(guī)定。

  27,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 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28,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 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29,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fā)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 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 有效。

  30,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 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 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31,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 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3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 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3,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 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1,承諾的構成要件

  主體:受要約人

  方式:原則上以通知方式(依習慣也可為行為)

  期間:要約確定的期間(未確定的,對話方式下當場作出,非對話方式合理期間

  內容:與要約一致(變更八大條款為實質性變更

  2,承諾遲到,遲延

  --遲到:原則上為新要約,要約人及時承認為例外

  --遲延:原則上有效,要約人及時通知不承認為例外

  3,承諾撤回

  --已發(fā)出但未生效的承諾

  --早于承諾或同時到達

  --承諾無撤消

  4,承諾生效與合同成立

  生效: 通知采到達主義,行為做出時合同生效

  承諾生效---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時間:以簽定確認書為準

  招標:決標為承諾,簽定書面合同時成立

  拍賣:拍定為承諾,簽定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5,合同成立地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

  合同簽定地為合同成立地

  子法條

  合同法

  23,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 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24,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 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 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27,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 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34,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5,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 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文章搜索
在線名師 1 2 3 4
華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申論教研室主任,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學者。長期從事公務員...詳細
公務員考試欄目導航
版權聲明:如果公務員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公務員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