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飲水安全”政策背景:
民以食為天,食以水為先。獲得安全飲用水是人類生存的基本需求。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飲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讓群眾喝上放心水”作為首要任務,把“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氣,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環(huán)境”作為政府工作的目標。
在2007年政府工作報告,總理總理明確指出:“要加快安全飲水設施建設,今年再解決農村3200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確保廣大農民早日喝上放心水,關鍵是要建成長效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也就是說要確保飲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
2007年5月30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規(guī)劃》。總理總理作出了重要批示:“加強工作,注重落實,做好宣傳,接受監(jiān)督!边@標志著我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
“農村飲水安全”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中央和地方安排資金建設飲水工程,重點解決了中西部嚴重缺水地區(qū)農民的吃水困難問題,但仍有一些地區(qū)的農村飲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工業(yè)污染、微生物等有害物質含量超標以及血吸蟲等水質問題。衛(wèi)生部門和水利部門初步調查顯示,目前全國農村無法得到或負擔不起安全用水的人口3億多人,其中飲用水氟砷含量超標的約有6500萬人,飲用苦咸水的有3800萬人。
據了解,長期飲用高氟水,輕者形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質疏松、骨變形,甚至癱瘓,喪失勞動能力;長期飲用苦咸水導致胃腸功能紊亂、免疫力低下,誘發(fā)和加重心腦血管疾病;長期飲用砷超標的水,造成砷中毒,導致皮膚癌和多種內臟器官癌變;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質含量嚴重超標的地區(qū),易導致疾病流行,個別地區(qū)癌癥發(fā)病率居高不下。血吸蟲病近幾年來呈增長趨勢,有些地區(qū)與飲用水水源有關。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直接影響農民身體健康和農村穩(wěn)定,成為人們最關心、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如何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一、統(tǒng)籌規(guī)劃,突出重點。應根據農村供水發(fā)展特點,按照“先急后緩、先重后輕、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制定分階段目標。經濟發(fā)達地區(qū),要依靠地方財力,盡快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目標;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優(yōu)先解決對農民生活和身體健康影響較大的飲水安全問題,同時要與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相一致。
二、水源保護與水質凈化相結合,防治并重。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保護好飲用水源。要劃定供水水源保護區(qū),加強水源地周邊環(huán)境的保護,防止污染,防止亂打井超采地下水造成水量不足,或引起不同含水層水質混合,造成飲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質超標,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飲用水源。應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必要的水凈化設施,向用水戶提供水質達標的飲用水。同時建立社會化的水質監(jiān)測服務體系,對供水水質進行監(jiān)測、提供水質檢測服務,完善供水水質保障體系。對適度規(guī)模的水廠要設化驗室,做好水質的常規(guī)檢測。
三、因地制宜,近遠結合,合理確定工程方案。根據要解決的問題以及當地自然、經濟條件和社會發(fā)展狀況,合理選擇飲水工程的類型、規(guī)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慮當前的現實可行性,同時兼顧今后長遠發(fā)展的需要。水源選擇應符合當地水資源管理的要求,根據區(qū)域水資源條件選擇水源,優(yōu)質水源優(yōu)先滿足生活用水需要。水源有保證、人口居住較集中的地區(qū),應建設集中式供水工程,并盡可能適度規(guī)模,供水到戶;經濟欠發(fā)達、農民收入比較低的地區(qū),供水系統(tǒng)可暫先建到集中給水點,待經濟條件具備后,再解決自來水入戶問題。居住分散的山丘區(qū)農民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
四、建管并重,強化用水戶參與管理。為管好用好工程,確保工程可持續(xù)利用,要廣泛進行社會動員,對于工程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和工程建成后的水價要讓用水戶廣泛參與,征求他們的意見,尊重群眾意愿,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在選擇技術方案時,要充分考慮當地的管理條件和農民對水價的承受能力,在保證供水質量的前提下,優(yōu)先選擇管理簡便、運行費用低的技術方案。在工程開工以前,要求明晰所有權、落實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明確水價和收費辦法及服務體系,確保供水工程良性運行,持久發(fā)揮效益。
五、扶持引導,多渠道籌資。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眾共同負擔,困難大的多補、困難小的少補等原則制定資金籌措計劃。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事關億萬農民基本生存,是一項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公益性事業(yè),所需投資多,按照城鄉(xiāng)統(tǒng)籌的科學發(fā)展觀要求,各級政府要通過公共財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導,確保飲水工程所需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從我國農村現實情況出發(fā),受益農戶也要在負擔能力允許的范圍內,承擔一定的投勞投資責任;引入市場機制,吸收社會資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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