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每年5月為全省兵役登記月,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公民,必須進行兵役登記;拒絕、逃避兵役登記或體檢的,可被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男公民參與國家公務員招錄、辦理出國(境)手續(xù)或者招生、招工時,需先查驗《兵役登記證》。這是省政府法制辦日前公布的《河南省征兵工作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
另外, 兵役機關、公安、衛(wèi)生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若為逃避服兵役的公民提供方便或者故意把明顯不合格人員征集入伍、出具假體檢結論、政審材料,或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適齡男公民考公務員,先查驗《兵役登記證》
按《條例》規(guī)定,每年5月,適齡男公民按照縣(市、區(qū))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學歷證明,到兵役登記站進行登記。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前往登記的,可以書面委托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代為登記。
需要提醒的是,《兵役登記證》不是可有可無,適齡男公民在參加國家公務員招錄、辦理出國(境)手續(xù)或者招生、招工時,都需被查驗此證。
如果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或者體格檢查,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經(jīng)相關部門擇優(yōu)確定的男公民,稱為預定征集對象。如果預定征集對象因名額限制未被征集入伍的,由縣級兵役機關在其《兵役登記證》上注明,參加公務員招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招聘或者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出具假體檢結論,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指出,在征兵工作中禁止假文憑、假年齡、假戶口等弄虛作假行為,禁止應征公民異地入伍。并擬訂處罰措施:為逃避服兵役的公民提供方便或者故意把明顯不合格人員征集入伍的、出具假體格檢查結論、政治審查材料及其他虛假證明,兵役機關、公安、衛(wèi)生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若有上述行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jīng)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男公民被列為應征公民范圍。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或者被批準入伍后拒絕、逃避入伍的,由縣級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提醒:1.在2013年9月6日之前,您對此條例有意見,均可登錄省政府法制網(wǎng)站,通過首頁右側的《河南省法規(guī)規(guī)章意見征集系統(tǒng)》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和建議;2.發(fā)送電子郵件至xzfgc@126.com;3.書面意見傳真至0371-69699068;4.通過信函郵寄至“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法規(guī)處,郵編: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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