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zhangg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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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 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5日至1995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網(wǎng)上報名之日已正式取得畢業(yè)證書人員)。
8、具有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jù)《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組發(fā)〔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10、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人員、現(xiàn)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仍在讀尚未畢業(yè)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生(含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