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0年廣東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計劃招錄635人。報名時間:2010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6∶00。
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7月4日9∶00至7月8日16∶00,
繳交報名考務費截止時間:7月9日16∶00。
打印準考證時間:7月26日9∶00至7月31日9∶00。
筆試時間:
7月31日
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8月1日
09∶00-11∶30 文化綜合(?茖哟)
民法學(本科層次)
09∶00-12∶00 專業(yè)綜合Ⅰ(法律碩士)
14∶00-17∶00 專業(yè)綜合Ⅱ(法律碩士)
筆試總成績:8月下旬
報名注意事項:
本次試點招考實行網絡報名、網上繳費。報名時間為7月4日9∶00至7月8日16∶00,繳交報名考務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16∶00。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須選擇報考的具體職位(見附件1),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進行報名,經審核同意后,通過網絡繳交報名考務費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7月26日9∶00至7月31日9∶0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免交報名考務等費用。符合免交考務費用條件的報考者,請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辦理減免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報考資格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負責審核。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提供假信息、假材料、假學歷等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嚴肅處理。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招錄職位和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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