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發(fā)帖反映稱,常州市武進區(qū)南塘橋小學一名一年級學生兩次被教師“捆綁示眾”體罰,一次長達六小時,另一次則是在操場上當著眾師生的面。記者對此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網(wǎng)帖反映的事情屬實,并且已給當事學生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陰影。為此,武進區(qū)教育局做出處理決定,將涉事的代課教師解聘,同時安排心理保健教師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
學生打架斗毆,學校和老師當然要管。而且,面對一些調皮倒蛋的孩子,許多老師也經(jīng)常感覺無可奈何,進行一定的懲戒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懲戒措施過度,則會成為赤裸裸的教育暴力。常州市的這位一年級的老師對學生進行“捆綁示眾”的做法,極為暴力,并且,在筆者看來,這種做法已經(jīng)涉嫌違法。
教育最忌的就是“以暴制暴”。孩子打架,有時候其實是學生們之間正常關系現(xiàn)象。當老師的,固然會看不慣、很生氣,也會從嚴肅校規(guī)校紀的角度考慮做出一些處罰甚至是體罰。但是,“捆綁示眾”顯然是在以暴力制止暴力,貌似能夠給全校學生以警示和震懾,但卻會以傷害孩子的自尊和心靈為代價,也難免會成為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陰影。
教育方式的錯誤,只是一個層面。更嚴肅的問題在于,“捆綁示眾”的做法,現(xiàn)在已經(jīng)被公安機關所拋棄。以往,我們經(jīng)?吹揭恍肮珜彺髸、“流行示威”之類的場面,F(xiàn)在,這樣的場面基本上絕跡了。這體現(xiàn)了一國法律體制和政府部門,對人格和人權的尊重,是社會的進步。
當下,示眾這種教育方式,能夠出現(xiàn)在校園之中,而且是運用到一年級的小學生身上,是教育的悲哀。即便孩子觸犯了校規(guī),也不應該用這樣極端的方式進行處罰。這說明,對于部分老師而言,他們仍然在心態(tài)上保持高高在上,依然認為自己是絕對的管理者,而學生只有服從的份兒,他們沒有把學生當成主體或主人,甚至沒有把學生當成一個完整的人,認為學校是自己的學校,學生是自己的掌上玩物,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盧梭曾言,“我們不能為了懲罰孩子而懲罰孩子,應當使他們覺得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后果。”“捆綁教育”顯然背離了這一點。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夠完整的,但是懲戒絕不是暴力體罰,更不是暴力侮辱。這不僅不利于學生認識錯誤、糾正錯誤,也可能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思,對學校教育產生心理恐懼。
教育是一門系統(tǒng)工程;教育學是一門極其復雜的學問。每一位老師,都應當用心去學習,用愛去經(jīng)營。當下的教師是屬于拿著財政工資的事業(yè)編制,是鐵飯碗,這并不是壞事,畢竟教育事業(yè)需要穩(wěn)定,老師們需要保障,但是,不是說成為了教師就可以隨著自己的興致去踐行自己所認為正確的教育方式,而是要盡可能做要符合教育規(guī)律的事情。在這一點上,我國教師還欠缺許多。
近日,在微信上看到了一種叫做“10個1”的教育方式,不妨拿來與一些老師和家長分享:一分鐘接觸、一分鐘傾聽、一分鐘游戲、一分鐘矯正、一分鐘激勵、一分鐘贊美、一分鐘參與、一分鐘懲戒、一分鐘示愛、一分鐘期盼。這樣的教育方式,如果能夠被多數(shù)老師和家長運用,則是教育之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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