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0河南政法干警計劃招錄培養(yǎng)1410人,其中法院系統58人、檢察院系統52人、公安系統1200人、司法行政系統100人。報名時間: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8:00。
時間安排:
提交報名時間: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8:00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資格審查通過之后至7月11日18:00
網上打印準考證: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
筆試時間:
7月31日
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8月1日
09∶00-11∶30 文化綜合(?茖哟)
民法學(本科層次)
09∶00-12∶00 專業(yè)綜合Ⅰ(法律碩士)
14∶00-17∶00 專業(yè)綜合Ⅱ(法律碩士)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部門具體實施。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nrsks.com)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2、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合格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于資格審查通過之后至7月11日18:0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繳納報名和筆試考務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請準備工商銀行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間自行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河南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打印時如遇問題,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371-66321973、66321991)。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各擬招錄職位的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應核減擬招錄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報考,原報考該職位者可在報名結束后的3日內到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重新選報其他職位。對一些“老、少、邊、窮”和條件特別艱苦的地區(qū),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考比例的,經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7、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報名考務費。符合條件擬免繳報名考務費的人員,網上報名時注明情況,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費用的手續(xù)。擬免繳報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鄭州市順河路32號(鄭州市金水區(qū)未來路與順河路交叉口)。
8、本次招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錄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報考者與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試、招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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