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材料及問題 |
第 4 頁:參考答案 |
(一)答案提示
1.公租房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公租房是在政府的公共政策下,由政府直接負責提供或政府主導下的公共機構、企業(y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二是公租房的所有權歸政府或者公共機構所有;三是公租房的租金低于市場價;四是公租房的對象范圍是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但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夾心層”群體。
2.“夾心層”群體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而且這一群體目前暫時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解決住房問題,因此,政府提供一定的幫助,通過建設針對中低收入者的公租房,以滿足這一群體暫時的住房需求。過一段時間,當這部分群體有支付能力了,他們就會離開公共租賃住房,到市場購買或承租住房。
(二)答案提示
我國在發(fā)展公租房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覆蓋面問題。覆蓋人群還比較窄,公租房資源有限,房源布局不合理,無法突破戶籍門檻。
第二,觀念問題。人們受“居者有其屋”等傳統觀念的影響,寧買不租,公租房遭受冷遇。
第三,資金問題。政府用于公租房建設的財政資金短缺,尤其是欠發(fā)達地區(qū),且公租房對社會資金缺乏吸引力,故其建設推進緩慢。
第四,監(jiān)審問題。對公租房監(jiān)審不力,導致“優(yōu)先配租”現象出現。
第五,租金標準問題。住房租賃市場不規(guī)范,公租房租金跟著市場跑,存在“被漲價”的隱患。
(三)答案提示
鑒于我國公租房建設的現實,我建議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政府應該努力把“為窮人建房”作為自己的責任,加大對公租房的投入力度,通過改擴建本地擁有的廠房、倉庫等來增加房源,通過調整房源布局等來實現“全兼容”的目標。第二,鼓勵市民轉變居住觀念,從“居者有其屋”向“居者有其居”轉變。第三,政府出臺相關的鼓勵、優(yōu)惠政策來吸納社會資金,如貸款貼息、稅收優(yōu)惠、投資返點等。第四,建立健全公租房申請、審核、公示、配租和租后管理等制度,加大、加強對公租房的監(jiān)督管理。第五,規(guī)范住房租賃市場,發(fā)揮公租房的政府引導作用。
(四)參考范文
公租房建設勢在必行
當前,商品房房價畸高,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也只能是小面積“救急”,并不能大面積地“保障”。特別是“夾心層”,既買不起經適房,也享受不到廉租房,處在住房體系“空白區(qū)”。同時,隨著城鎮(zhèn)化快速推進,新職工的階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顯現,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也亟須改善。2010年6月12日,由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的出臺,為公租房建設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也使得公租房成為公眾及廣大媒體關注的焦點,可以說,大力發(fā)展公租房十分必要且勢在必行。
建設和發(fā)展公租房是解決各類低收入群體住房需求的有效措施。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在小范圍內解決了部分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但對于大多數低收入群體特別是剛進入社會的畢業(yè)學生或打工白領來說,他們處于暫時性的購買力不足階段,需要過渡性的租賃型公共住房以滿足短期內的居住需求。作為目前覆蓋面積最廣的保障性住房,大力發(fā)展公租房建設有利于解決“夾心層”的住房需求,有助于實現其“有所居”的需求。
建設和發(fā)展公租房是政府“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執(zhí)政理念的體現。公租房是在政府的公共政策下,由政府直接負責提供或政府主導下的公共機構、企業(y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這就決定了其租金要低于市場租金,并且其租賃對象有其特定的范圍。而增加公共租賃住房數量,降低公共租賃住房入住門檻,不僅體現了政府對民生的關注,同時也有利于社會管理。
建設和發(fā)展公租房可以有效完善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我國的住房從以售為主向租售結合過渡,從強調對房屋所有權的保障轉向對房屋使用權的保障,公租房制度豐富了保障性住房體系的層次建設,作為一種過渡性的解決方法,它不僅有助于我國政府破解當前房價調控困局,而且還有助于建立穩(wěn)定房價的長效機制。公租房作為我國保障性住房中一種新的形式,政府在其發(fā)展和建設的過程中出臺的一種政策措施,對于構建和完善我國住房體系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綜上所述,建設和發(fā)展公租房是政府“為窮人建房”的最直接、最具體的體現,不僅有助于緩解我國的住房矛盾,滿足中低收入群體住房的需求,更有助于完善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因此,建設和發(fā)展公租房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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